什么叫做石油产品的密度,一般就是指单位体积内石油产品的质量,称为石油产品的密度。石油的密度是以希腊字母“ρ”表示。石油产品的密度和它的质量成正比,与石油的体积成反比。如果V立方厘米内石油产品的质量为m克,则其密度为:
ρ=m/V
从上式可知•如果V=l,则m=ρ。这就是说石油产品的密度是用单位体积内石油产品的质量来表示,单位为克/立米厘米。
由于石油产品会随着温度的变化而改变石油的体积,使石油的密度发生变化。因此,石油产品密度的测定结果要注明测定石油的温度,用ρ表示。其中ρ为测得的密度值,t为测定时的温度。例如,ρ20、ρ15就是表示石油产品在20摄氏度或是15摄氏度时的密度。
一般会统一规定测定石油产品密度的标准温度为20摄氏度。因此,石油密度计都是在20摄氏度时进行分度的。在使用时也只有在20摄氏度的温度下,石油密度计的示值才是正确的。在其它温度下测得的密度值,应换算为标准温度下的密度。
比重=m/m'
根据密度定义,丨m=V*ρ;m'=V水*ρ水、。因为体积相同(V=V水),所以,比重实际上也就是某温度时油品的密度和某温度时水的密度之比。
比重=某温度时油品的密度/某温度时水的密度
由于水在3.98摄氏度时密度最大,其值为0.99997克/厘米3。一般测定比重时常把近似摄氏度的水作为比较的标准物质。当测定比重的精度低于0.0001时,可把4摄氏度时水的密度近似地等于1克/厘米3。在此情况下,比重与密度在数值上是相等的,所不同的是比重一般没有单位,而密度具有单位。
一定体积的石油产品在某个温度时的质量m与同体积纯水在某温度时的质量m之比,称为石油产品的比重。
在我国石油产品密度测定法中,不论用密度计法或是比重瓶法测得的均是石油产品的密度。虽然习惯上称为“测比重”,但实际上測的是密度,而不是比重。